第494章 熊死鹿角_腐烂领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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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94章 熊死鹿角

  第494章熊死鹿角

  “图书馆见过”李奇说道。

  “我就知道。”

  昆伯说道:“她叫阿什莉·克里斯特尔斯,从小就被称作天才,很让人讨厌。”

  “不是吧昆伯,一个小女孩你也嫉妒?”李奇忍不住说道。

  谁知昆伯却好像突然被点燃了委屈的炸药桶,抱怨着:“但是母亲总会拿她说事,说她才十岁,懂得比我多,做事比我成熟!”

  李奇和博德却不约而同的点头。

  “你们两个也这么认为?”昆伯不敢置信:“交友不慎啊,我以为你们两个能看见我的优点!”

  博德毫不留情的戳破了昆伯的幻想:“她比你懂礼貌。”

  “我那是……儒雅随和!”

  李奇随口问道:“克里斯特尔斯家族?我怎么没听过?”

  “一个非常特殊的小家族,在寒冬城领地以北的骷髅领,负责看守关隘,管理从中部到背景的道路”昆伯说道:“克里斯特尔斯家族是全路雷亚大陆最忠诚的人。”

  “忠诚?”这个国家可不缺少忠诚的人,但以忠诚文明的却没听说过。

  不忠诚的早起兵造反了。

  “谁是国王,他们就对谁忠诚。”

  “……”李奇沉默:“原来是这种忠诚啊。”

  “不过据我母亲说,克里斯特尔斯家族有了阿什莉,以后必然不只是普通的小家族。”

  “这点我认同”李奇点头,一个小小年纪知道去大书库寻求知识,而且做事像小大人一样知礼貌,却又不失孩子纯真的女孩,未来必然不凡。

  三岁看老,还是有一定道理的。

  昆伯则陷入沉默,开始自我反思。

  “别太悲观”李奇拍了拍昆伯的肩膀,顺手在其袍子上蹭了蹭油:“至少在宝藏挖掘方面,没人比得上你,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擅长的方面。”

  “哈哈,说的也是。”昆伯感激着抓着李奇的手臂。

  李奇斜眼看着他用同样的方法在自己身上擦油。

  二人对视一眼,达成了某种共识,然后同时走到博德身边,一左一右拍着他的肩膀:“博德,你觉得怎么样?”

  “什么?”博德没听懂。

  擦完手的二人摇头:“没事。”

  一旁的扈从们眼睁睁看着,但谁也没干开腔提醒。

  看着阴狠毒辣的博德大人,为什么总是呆愣愣的啊。

  天色逐渐暗下来,这一餐也宣告结束,李奇目光扫过人群,下意识找到了一头红发的熟悉身影,对方正和阿什莉相谈甚欢。

  两人不知说了什么,阿什莉转身指着李奇的方向。

  红蔷薇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来,二人目光对碰,轻轻点头后各自移开目光,算是打过了招呼。

  一夜休息后,第二天队伍在天蒙蒙亮时就启程赶路。

  原因是波尔二世很烦躁。

  他一大早就抱着精酿豪猪酒:“我以前只用半天就能赶到白鸦山谷打猎,现在竟然要花一天半?!”

  那些细皮嫩肉的贵族夫人小姐们也不敢娇惯,乖巧的跟着赶路,一句抱怨的话也不敢说。

  原计划傍晚才能抵达的队伍,还不到中午就到了。

  白鸦山谷,除了坐落在山脚处森林入口的城镇外,其他地方几乎没有人生活的痕迹,在这里也严谨捕猎,猎场内的所有猎物都属于国王。

  李奇随意吃了点东西,换上装备。

  他没有拿弓箭,虽说他的箭术也很不错,至少比在场95%的贵族好。

  李奇只拿了几支长标枪,几支短标枪,准备随意猎十几个小动物便收手,自己是代表东峡来的,如果没有任何收获也不好看。

  进入白鸦山谷后,李奇与博德一起行动,昆伯则因为陪王子读书的任务,不得不跟在小乔治身边。

  他们故意走在后面,以两个超凡者的本事,想要捕猎易如反掌,反而得收着点,别太张扬。

  “汪汪!”波尔二世的几条猎狗率先冲出去,波尔二世则哈哈大笑着骑马跟在后方,一票贵族再跟着波尔二世。

  浩浩荡荡一批人,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要冲锋攻城。

  眨眼间,只剩下李奇和博德的队伍,他们才慢悠悠的进白鸦山谷。

  走了好一段路,没看见猎物,大概是波尔二世那群人动静太大把猎物都吓跑了。

  “有东西!”

  “一头鹿!”

  一头高大强壮的雄鹿,头顶鹿角断过,断角锋利的像打磨锋利的矛,泛着寒光。

  被捅一下,必死无疑。

  李奇与博德对视一眼,很默契的骑马转身走,唯有国王能猎鹿,这是不成文的规矩。

  鹿疑惑的看着他们走远,耳朵忽然一抖,好像听见了什么,朝着另一边跑去……

  “有只松鼠!”博德快速搭弓。

  但是李奇的标枪更快,被他以纯粹身体力量投掷出的标枪跨越空间,带着嗖的急促风声,将松鼠钉在树干上。

  短标枪尾部还在晃动着。

  博德放下弓箭,看着扈从萝卜爬到树上将猎物和标枪取下来:“好吧,你的猎物。”

  “丢了吧”李奇接过标枪,同时对萝卜说道:“这点东西拿回去也不够吃的。”

  狩猎享受的事过程,但如果谁把松鼠算成是猎物,一定会被其他贵族嘲笑懦弱。

  山林中最大的猎物是鹿,平时猎杀也就罢了,无人会在意,但在庆典狩猎的大型活动上,只有国王才可以猎鹿。

  其次是野猪,野猪的凶悍程度还在鹿之上,所以能狩猎野猪的人会被认为是勇士。

  “有松鸡!”

  李奇和博德几乎是同时出手,远处扑棱棱一阵动静,两人的扈从同时冲过去,回来时共同拿着一只松鸡,上面有箭矢,还有标枪,不同的是李奇的标枪之扎穿了松鸡的翅膀,箭矢却贯穿了松鸡的脑袋。

  “算你的猎物”李奇说道:“不过竟然爆头了,你知不知道鸡头有多好吃?”

  “鸡头?你都吃些什么?”博德一脸嫌弃。

  “我之前就想说了”李奇忍不住说道:“鸡心,鸡肝,鸡肾,那么多好东西,你竟然拿去喂狗,浪费!”

  博德脸上的嫌弃更加明显,他对吃内脏无法忍受。

  “等我带你品尝一次,你就懂了,没吃过那些美食,你会遗憾的,相信我。”

  “我宁愿遗憾。”

  二人继续深入。

  李奇的手感不错,他没认真,但收获越来越多,松鸡,狐狸,野兔等,加起来快二十只,博德也猎了将近十只。

  不比山谷深处,猎犬的吼叫声没有停息,显然有什么大猎物。

  很快他们就知道了。

  几个士兵扛着一头野猪从深处走了出来。

  “国王,猎了一头野猪!”

  “国王万岁!”

  “四神庇佑!”

  “四神祝福!”

  人群沸腾,为国王宝刀未老而欢呼,李奇也松了口气,国王如此强大,看样子还有很多年好活,短时间内不会把权力交给小乔治。

  一次狩猎确实能代表很多东西。

  “啊!”

  不知是谁尖叫了一声。

  李奇和博德骑着马冲过去,就看见一头鹿冲出来,锋利的断角插进了波尔二世的胸口心脏位置,将其顶飞。

  不败金熊波尔二世跌在地上,身体抽搐了两下,没了动静。

  国王死了?

  在场众人都愣住。

  “不对劲!”李奇看着那头鹿,正是之前自己和博德遇到的断角鹿。

  在杀了波尔二世以后断角鹿没有逃走,反而在原地愣住,翘着耳朵好像在听什么东西。

  “呦~呦~”远处有鹿鸣。

  十几支箭飞来,将鹿射倒,鹿挣扎了几下没了动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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