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七十一回 功在彩虹_我的江湖日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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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七十一回 功在彩虹

  让我们从整个事件的源头开始。

  任何一件凶案都有它的源头——动机!

  犯下这起案件的凶手,他的动机何在?

  当然是因为他被‘万字号暨万家第一首脑选拔大会筹备委员会’选中了。

  可这样一来,新的问题也就随之出现:凶手是怎么知道自己这个‘凶手’身份的?

  我从厉总管那里得到一个情报:他和公证人都不知道谁是凶手。

  这很有可能是真的,毕竟主持人和公证人的一举一动,都会被参加者看在眼里,如果他们知道凶手的身份,不定就会被人从某些动作上看穿真相。

  既然他们两个不知道真凶身份,那么‘凶手’获得这个‘消息’的途径就只有两个。

  第一个途径,是在帝宫之外,他早就被人告知自己的‘凶手’身份。

  但我想,这个可能性很低,因为这样一来,这场考验将变得极不公平,凶手可以提前做好诸多准备。

  所以,第二个途经显得更为合理:‘凶手’同样是在帝宫内获知自己‘身份’的。

  如何获得?

  大伙儿不妨想一想,除了‘凶手身份’之外,是不是还有一件早就被‘万字号暨万家第一首脑选拔大会筹备委员会’预订好的事情?

  没错,正是客房!

  十间客房,谁住哪一间,这都是有严格规定的,不能随意更换。

  于是,剩下的事情就很简单了——当第一项考验结束,被预选为凶手的人回到自己房间,或许是通过机关,或许是通过暗示,甚至只是枕头底下的一张纸条——他知道了自己在明天考验将要扮演的角色。

  接下来,就该进入犯案阶段了。

  在这里,我先给大伙儿做个实验。

  这是一根蜡烛,虽然蜡烛的蜡和蜡人的蜡并不一样,但其质相同,用来做实验倒也足够。

  谁有刀?来划这根蜡烛一刀。

  没人带刀?

  那更好,咱们可以展开想象力——被划了一刀之后,蜡烛会变成什么样子?

  嗖!(挥刀的破空之声)

  你们看,刀划过蜡烛之后,蜡烛依旧是蜡烛,即便它一分为二,也不会变成一张平摊开来的蜡皮

  这自然是常识。

  那么大伙儿再想想,蜡人尸体那副开膛破肚的样子,是用刀一划就能做到的么?

  嗯,问题就出在这里。

  要怎么把一具‘正常’的蜡人尸体剖成咱们之前看到的情况?

  只有刀是不够的,还有一种更为重要的元素。

  火!

  而且,还不能是内功催发的那种高温火焰,得用文火慢慢将蜡人烤软,火太大了,蜡就会融化。

  我猜,之所以要搞得这么麻烦,应该也是‘万字号暨万家第一首脑选拔大会筹备委员会’的规定,不然随便把蜡人的头一拧就完事,案件也就少了很多线索,失去了很多乐趣,更重要的是——不能让这个凶手太好当啊。

  无论如何,凶手最终完成了委员会交代的任务,我们也就看到了大殿上发生的一幕。

  可惜,这个过程并不算顺利。

  犯案的过程,终究还是被人撞破了,而这个目睹了案发过程的人,自然就是咱们的万四公子。

  接下来的事情,大伙儿也都知道了——两兄弟并没因此而互相拆台,而是迅速达成协议,准备通过一场精彩的表演将某个外人踢出这局游戏。

  嘿嘿,他们失败了。

  当然,并没有完失败,至少案件身,还没有被我们真正破解。

  问题就出在这里:虽然案件身已经漏洞百出,但那都是些猜测与臆证而已,缺乏拿得出手的实证、铁证。

  别急。

  我们先仔细想想,在这件凶案之中,有哪些物证是必然存在的?

  第一,是凶器。

  第二,是蜡痕,相当于一般凶案中的血迹。

  第三,是凶手自身在犯案现场留下的痕迹——头发、皮屑、碎布、脚印、手印……无论如何,他必然会留下某些东西,尽管那些东西可能太过细微,以至无法发现与辨认。

  当然,以凶手的谨慎程度,这些物证也可能都被他销毁或掩盖了……

  “幸好!”絮絮叨叨了一大段话之后,我用两根手指拈着一朵蓝色花,在众人面前高高举起,“世界上总有有些事情是超乎凶手想象的,譬如这朵花。”

  “这朵是什么花?”万无花皱眉道。

  无花公子不光名字里带个‘花’字,他对花的研究在偃州城里也是赫赫有名的。

  可看情形,他对这朵蓝花毫无印象。

  “象这种专业性的问题,就交由专家来回答吧。”我将眼神投向罗紫烟。

  “这种花,叫做‘彩虹花’。”罗紫烟走到我身旁,接过蓝花道。“它和不同食材搭配,能够引发好几种不同的味道,所以,我把它用在了我新发明的宇宙包子里面——不过,它的名字虽然叫做‘彩虹’,但它并不是真的有七种颜色——在一般情况下,它其实是白色的。”

  “也就是,现在是不一般的情况?”万无花盯着那朵蓝花道。

  “没错,彩虹花遇到不同的食材,就会发生完不一样的反应。”罗紫烟振振有辞道,“而变成蓝色,是因为它遇到了……酒。”

  “而问题的关键就在于——厨房里面,并没有酒!”我接过话题,沉声道。

  这次幽罗帝宫之行,归根究底是一次考试,自然不会准备酒给考生们,就连食物也很简陋(相对而言)。

  万无敌和万无病喝的酒,是万无敌自己带来的,正如罗紫烟做宇宙包子,所用的一些特殊材料,也是她自己利用收纳型功法《怀玉神功》随身携带。

  我完这句话,众人的目光自然而然就聚集在万无病身上。

  去过厨房,又喝过酒的人,就只有万无病一个。

  “这种花对酒相当敏感,不光酒水,甚至酒气也能让它变蓝。”我继续道,“而凶手在厨房焖烧蜡人的时候,不知不觉间,体内的酒气被热量蒸发,把紫烟留在厨房的食材给熏染了,到了早上,紫烟再去做包子的时候,因为这几朵彩虹花变了颜色,她就没有使用,而是保存了起来。”

  至此,人证、物证俱,论证、理证皆清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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